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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/22,一封意外拿到手的登記書開啟一連串災難

9/24,經過兩個月的諜對諜,事情落幕。該負責的也勇於負責了

 

過程中,有人建議我,退一步海闊天空,,時間會給一個公道

也有人鼓勵我,10年後再學妥協不遲

跑去遊晃一個月後,決定走一個中間

既然談判也是商業學的一環,不管怎樣就把這堂課走完

無論結果如何,盡力了 就放下

但其實,我沒做到不卑不吭不退

牙齒顫抖著、情緒依舊滿到腦溢血

是第三方的冷靜沉著,智慧的化解僵局,讓結尾三贏

 

出社會六年,第一次好好的明白攸關自身權益的勞健保、勞退制度

創業一年半,才打開公司法,研究有限公司的遊戲規則,以及公司價值的計算方式

而這些都是早該做卻未做的功課

到了初老的年紀,不叫天真 叫無知

 

Anyway,過去了,重要的是獲得什麼

清楚明白,即便空手而回,腦袋瓜早已是滿滿的收穫

這陣子對折直樹先生很紅,看著他拼命三郎跟包公一樣的辦案精神,一邊也思考著自己的過去

 

10歲那年,意外發現老師疼愛的大紅人一直向弱勢同學勒索錢,被勒索的人不敢直接拒絕,更不敢跟老師反應,有一天我實在看不下去,就在她們勒索的現場,出面制止。其實當時我也很害怕,怕被打、怕被強勢同學排擠...整顆心臟怦怦跳,連阻止的聲音都是抖著....但自此後,她們再也沒勒索那位同學了

 

22歲,大學畢業前夕,在家裡附近被搶,連車牌號碼都抄下來給警察,案子卻被警察吃掉不辦,那是我第一次明白何謂吃案。

警察拍著我的肩膀說:「妹妹 你年紀還小,很多事情你不懂」

當時爸媽和周圍的大人也是跟我說:「算了吧!息事寧人,我們還要在地方做生意,不要跟警察做對」

然後我把這件事投訴蘋果日報,警察高層就出面處理了。

事情上報後,第二個受害者找上我,原來同一台車搶了兩個人

第一天搶了我,A警察局吃案

第二天搶了別人,B警察局連案子都不肯受理

如果第一天警察就處理了,有可能就不會有第二個受害者

 

我上輩子大概是強暴犯,所以老天爺才丟來這麼多考驗

希望在接下來的社會磨練過程,即便漸漸明白灰色地帶的生存之道,還是有勇氣選擇一條對的起良心的路,「不害人,也不妥協」

 

謝謝這一年半幫助過我的每一個朋友、網路圈的夥伴,以及一起打拼的人

更謝謝過程中聽我發牢騷、指點遊戲規則、包容我無知白目的每一個好人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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